•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10-27 07:14:21 股吧网页版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银华惠添益货币市场基金增设D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0-27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银华惠添益货币市场基金

增设D类基金份额并修改

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银华惠添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
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需求,银华基金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3年10月30日起对旗下银华惠添益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增设D类基金份额,据此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银华惠添益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
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做相应修改,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更新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新增D类基金份额的概况

(一)增设基金份额类别

自2023年10月30日(含2023年10月30日)起,本基金在现有A类、C类基金份额的基础
上增设D类基金份额,D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019850。

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时可以自行选择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或D类基金份额
进行申购。由于基金销售服务费率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及D类基金份额
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各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各类基金份额7日年化收益率。本
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暂不能相互转换。

(二)基金份额的登记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及D类基金份额均由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担
任登记机构。

(三)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与销售服务费率

本基金A类、C类及D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

本基金A类及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保持不变。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D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10%年费率计
提。

(四)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1、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网上直销交易系
统进行。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者增减销售机构,并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
金投资人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2、本基金D类申购价格为确定价,以每份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的基准进行计算。

3、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但出现以下情形之一:

(1)在满足相关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当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
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5%且偏离度为负时;

(2)当本基金前10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50%,且本基金投
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10%且偏离度为负时。

为确保基金平稳运作,避免诱发系统性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
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
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本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
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五)D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公告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首笔申购的确认日后(含当日),D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
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将按照相关计算方法计算,并自确认日的次日起在规定网站、基金销售
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若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披露节假
日期间D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节假日最后一日的7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
日后首个开放日的D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本基金管理人应
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D类基
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二、D类基金份额申购金额及赎回份额的限制

(一)在本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及网上直销交易系统进行申购及赎回时,D类基金份
额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限制如下表所示:

基金名称 D 类基金份额代 首笔申购的最低金 每笔追加申购的最 每笔赎回申请的最 赎回后的最低保有

码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