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9-12-21 14:26:14 股吧网页版
华富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12-21


华富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基金管理人: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华富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
监会 2015 年 2 月 6 日证监许可[2015]220 号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8 月 31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存在较高的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尽管本基金将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比例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但仍然提请投资者关注中小企业私募债存在的上述风险及其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估值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和其他风险等。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投资组合报告为 2019 年第 3 季度报告,有关财

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9 年 9 月 30 日(本招募说明书财务资料未经审
计),基金经理部分的信息更新截止日为 2019 年 9 月 30 日,其余部分所载内容
截止日为 2019 年 9 月 30 日。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
将不晚于 2020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

第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000 号 31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00 号 31 层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设立日期:2004 年 4 月 19 日

核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核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47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5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联系人:邵恒

电话:021-68886996

传真:021-68887997

股权结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27%、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4%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章宏韬先生,董事长,大学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历任安徽省农村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政治处职员,安徽省农村经济委员会调查研究处秘书、副科级秘书,安徽证券交易中心综合部(办公室)经理助理、副经理(副主任),安徽省证券公司合肥蒙城路营业部总经理,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总裁助理兼办公室主任、副总裁、总裁。现任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华安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中国证券业协会托管结算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安徽证券期货业协会会长,安
徽省政协委员。

徐峰先生,董事,工学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安徽大学助教、讲师,安徽证券交易中心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电讯工程部经理助理、副经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副总经理、总裁助理兼登记结算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兼任经纪业务部总经理,现任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

范强先生,董事,大专学历,历任安徽省财政厅工交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安徽省财政厅工交处副处长,省地税……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