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6-05-31 08:07:36 股吧网页版
关于鹏华弘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管理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5-31

   关于鹏华弘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管理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弘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将自2016年5月31日起对本公司管理的鹏华弘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费率进行调整,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作相应修改。
调整后,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年费率计提。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为确保调整管理费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将就《鹏华弘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本项修订未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形成任何重大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一)《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1、在《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中,原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修改为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本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登载于本公司网站。
本公告构成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补充,本公司将在届时更新招募说明书时一并更新以上内容。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的网站:www.phfund.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0755-82353668了解详情。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31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