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05-12 11:37:18 股吧网页版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华夏海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美元份额代销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5-12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华夏海外 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美元份额代销机
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签署的代销协议,自 2020 年 5 月 12 日起,投资者可在招商银行办理华夏海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美元份额(美元现汇:001065;美元现钞:001066)的申购、赎回业务。
  如本基金暂停办理对应业务或对其进行限制的,请遵照相关公告执行。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相关业务的数额限制、规则、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遵照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及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销售机构的具体业务办理类型及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规定执行。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招商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55;
  招商银行网站:www.cmbchina.com。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已在本公司网站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二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