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海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10-31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海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增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安基金”)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 2019 年 10 月31 日起,通过腾安基金办理华夏海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 类人民币份额(001061)及 C 类基金份额(0010613)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如本基金暂停办理对应业务或对其进行限制的,请遵照相关公告执行。投资者在腾安基金办理本基金相关业务的数额限制、具体流程、规则以及投资者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遵循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及腾安基金的有关规定。腾安基金的业务办理状况请遵循其相关规定。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腾安基金客户服务电话:95017;
腾安基金网站:www.tenganxinxi.com;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可通过本公司网站刊登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一览表》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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