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华夏海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申购、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上限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3-20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华夏海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申购、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上限的公告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保障基金平稳运作,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23 年 3 月 20 日起调整华夏海外收益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A 类基金份额代码:001061(人民币)、001065(美元现汇)、001066(美元现钞),C 类基金份额代码:001063(人民币),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上限,具体情况如下:
自 2023 年 3 月 20 日起,本基金 A 类、C 类人民币份额单个投资人单日累
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申请金额均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元,A 类美元份额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申请金额应不超过 800 美元,如申请金额超过上述规定限制,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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