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0-09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华夏理财 30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监管机构关于规范理财债券基金业务的要求及相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华夏理财 30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按照开放式债券基金规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内容包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的投资、基金资产的估值、基金的收益与分配、基金的信息披露等,此外还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在本基金基金合同中增加了侧袋机制有关内容。本基金管理人已同步修订了本基金托管协议,并已将本次修订事项向监管机构备案。本次修订将自 2020 年 12 月
28 日起正式生效。现将主要修订情况公告如下(具体修订详见附件《华夏理财 30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一、本次基金合同修订生效后,本基金不再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估值,不再披露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而是按照修订后的基金合同约定的估值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并按法律法规要求计算并披露基金净值信息。基于此,删除全文中有关“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的释义、计算、披露等有关内容,删除全文中有关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的相关内容。
二、删除全文中有关收益结转、收益支付相关内容。
三、本次基金合同修订生效后,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不再保持为人民币 1.00 元,而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各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基于此,修订本基金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将本基金申购与赎回原则中的“确定价”原则修订为“未知价”原则。
四、本次基金合同修订生效后,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基于此,修订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限制如下:
(一)在本基金投资范围中增加以下内容: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二)在本基金的投资限制中新增以下限制:
“本基金投资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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