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30
关于《博时产业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终止的公告
博时产业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5年3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博时产业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并经与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将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
根据《博时产业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8年3月28日表决通过的《关于终止博时产业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及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发布的《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产业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定为2018年3月29日,并于2018年3月30日进入清算程序。本公司已依法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清算结果已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博时产业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博时产业债纯债债券
基金代码 A类基金代码:001055;C类基金代码:00197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3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博时产业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博时产
业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二、本基金合同的终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博时产业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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