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07-03 08:15:51 股吧网页版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7-03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深圳市金斧子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金斧子”)签署的代销协议,自 2020 年 7 月 3 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
基金在金斧子开通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金明细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华夏可转债增强债券 A 001045 华夏中债 3-5 年政金债指数 C 007187

华夏现金增利货币 B 001374 华夏创蓝筹 ETF 联接 A 007472

华夏收益宝货币 A 001929 华夏创蓝筹 ETF 联接 C 007473

华夏收益宝货币 B 001930 华夏创成长 ETF 联接 A 007474

华夏乐享健康混合 002264 华夏创成长 ETF 联接 C 007475

华夏鼎利债券 A 002459 华夏中证 AH 经济蓝筹股票指数 A 007505

华夏鼎利债券 C 002460 华夏中证 AH 经济蓝筹股票指数 C 007506

华夏大中华信用债券(QDII)A(人民币) 002877 华夏价值精选混合 007592

华夏大中华信用债券(QDII)C 002880 华夏饲料豆粕期货 ETF 联接 A 007937

华夏创新前沿股票 002980 华夏饲料豆粕期货 ETF 联接 C 007938

华夏鼎茂债券 A 004042 华夏中证全指证券公司 ETF 联接 A 007992

华夏鼎茂债券 C 004043 华夏中证全指证券公司 ETF 联接 C 007993

华夏稳定双利债券 A 004547 华夏中证 500 指数增强 A 007994

华夏短债债券 A 004672 华夏中证 500 指数增强 C 007995

华夏短债债券 C 004673 华夏中证银行 ETF 联接 A 008298

华夏鼎沛债券 A 005886 华夏中证银行 ETF 联接 C 008299

华夏鼎沛债券 C 005887 华夏蓝筹混合(LOF) 160311
华夏全球聚享(QDII)A(人民币) 006445 华夏行业混合(LOF) 160314
华夏全球聚享(QDII)C 006448 华夏港股通精选股票(LOF) 160322

华夏战略新兴成指 ETF 联接 A 006909 华夏货币 B 288201

华夏战略新兴成指 ETF 联接 C 006910 华夏上证 50AH 优选指数(LOF)A 501050

华夏中债 1-3 年政金债指数 A 007165 华夏稳增混合 519029

华夏中债 1-3 年政金债指数 C 007166 华夏兴华混合 519908

华夏中债 3-5 年政金债指数 A 007186 华夏兴和混合 519918

如上述基金尚未开放、暂停办理对应业务或对其进行限制的,请遵照相关公告执行。投资者在金斧子办理对应基金相关业务的数额限制、规则、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遵照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及金斧子的有关规定。金斧子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规定执行。
二、咨询渠道
(一)金斧子客户服务电话:400-9302-888;
金斧子网站:www.jfzinv.com;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已在本公司网站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