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基金关于调整电子直销平台部分基金最低赎回限额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12-27
南方基金关于调整电子直销平台部分基金最低赎回限额的公告南方基金关于调整电子直销平台部分基金最低赎回限额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需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6年12月
27日起对部分开放式基金在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一、 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旗下所有支持在电子直销平台赎回的开放式基金,南方避险增值基金、南方理财14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理财6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除外。
二、 调整方案
1、自2016年12月27日起,投资人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系统赎回上述基金时,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投资人全额赎回时不受上述限制。
本公司后续发行的基金如无特殊说明,在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单笔赎回下限均适用10份。
2、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基金转换业务按照基金转换业务相关公告规定办理,不适用上述规定。
三、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请:
本公司网站:http://www.nffund.com
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9-8899
本公司客服信箱:service@nffund.com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申请使用电子直销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电子直销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电子直销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交易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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