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4-12-04
关于公司旗下基金调整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年9月12日下发的[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2013年5月20日下发的[2013]13号《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及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基金持有已停牌股票且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相应股票应参考应用上述有关规定中的行业估值指数确定其公允价值。
我公司旗下南方绩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积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捷成股份(股票代码300182)自2014年10月14日起停牌;南方高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南方稳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南方稳健成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新纶科技(股票代码002341)自2014年9月22日起停牌;中国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积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南方稳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南方稳健成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南方隆元产业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南方广利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新开普(股票代码300248)自2014年11月17日起停牌。经我公司与托管行协商一致,自2014年12月3日起采用“指数收益法”对上述基金持有的捷成股份、新纶科技和新开普估值,自其复牌之日起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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