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7-20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天弘增益宝货币市
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
可[2015]2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的天弘增益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于 2015 年 3 月 6 日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天弘增益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基
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天弘增益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 自 2017 年 7 月 27 日起,至 2017 年 8 月 20 日
17: 00 止(投票表决时间以公证员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公证机构:北京市方正公证处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环广场 T3 楼 1113 室
邮政编码: 100044
联系人:王顺心
联系电话: 010-58073628
客服电话: 400—710—9999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终止天弘增益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17 年 7 月 26 日,即在 2017 年 7 月 26 日下午
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 在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
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
表决票或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thfund.com.cn)下载并打印表决
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正反
面复印件;
(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
公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
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
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
(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
证件正反面复印件或者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
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 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
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和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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