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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08-12 07:54:32 股吧网页版
中银恒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8-12

  中银恒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基金名称 中银恒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银恒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1035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1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有关规定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6 年 7 月 29 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078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127,762,481.93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无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4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16 年度的第 2 次分红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中
银恒利半年 2016 年 7 月 29 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为 0.0606 元,本次分红符合基
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权益登记日 2016 年 8 月 16 日
除息日 2016 年 8 月 16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6 年 8 月 18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 2016 年
8 月 16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
2016 年 8 月 17 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 2016 年 8 月 18 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本次
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 2004] 78 号《 关于证券投资
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 及财税[ 2008] 1 号《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基
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
其现金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或转入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或转出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
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 2016 年 8 月 16 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
准。请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若投资者
通过中银基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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