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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8-01 00:00:00 股吧网页版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诺安裕鑫收益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8-01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诺安裕鑫收益两年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 2017 年 6 月 9 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 2017 年 8 月 1 日
一、重要提示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基金诺安裕鑫收益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基金代码: 001020)经中国证监会 2015 年 1 月 5 日证监许可【 2015】 44 号
文核准公开募集,于 2015 年 3 月 23 日成立并正式运作,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 诺安裕鑫收益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 “基金合
同生效后,在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如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则无须召开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将
于该日次日终止并根据第二十部分的约定进行财产清算。 ”的条款以及《 诺安裕鑫收益两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有关规定。
基金登记机构于 2017 年 4 月 24 日完成对本基金在本次开放期最后一日(即 2017 年 4 月 21 日)申购、
赎回业务申请的确认,业务确认后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为 37,370,309.87 元,已触发了《 基金合同》 中约
定的本基金终止条款。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 基金合同》 有关规定,无须召开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将终止并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进行财产清算。
自 2017 年 4 月 24 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清算期自 2017 年 4 月 24 日至 2017 年 6 月 9 日
止。由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颐合中鸿律师事务所于 2017 年 4 月 24 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
产清算程序,并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北京颐合中鸿律师事
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诺安裕鑫收益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诺安裕鑫收益定期开放债券
交易代码 00102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其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 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
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
(包括该日)两年的期间。 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 日起两年。 首个封闭期结束之
后第一个工作日为管理费计提日,第二个
工作日起进入首个开放期, 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
起的两年,以此类推。 本基金每个开放期最长不超过 1 个月,最短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3 月 23 日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追求本金安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求资产持续稳妥地
保值增值,为持有人提供较高的当期收益以及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1、封闭期投资策略
在封闭期内,为合理控制本基金开放期的流动性风险,并满足每次
开放期的流动性需求, 原则上本基金在投资管理中将持有债券的组合 久期与封闭期进行适当的匹配。
同时,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 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减小基金
净值的 波动。
2、开放期投资安排
在开放期,本基金原则上将使基金资产保持现金状态,基金管理人 将采取各种有效管理措施,保障基金
运作安排,防范流动性风险,满足
开放期流动性的需求。 在开放期前根据市场情况,进行相应压力测试, 制定开放期操作规范流程和应急
预案, 做好应付极端情况下巨额赎回
的准备。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两年期定期存款基 准利率(税后)
+1.2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 混合型基金和股票
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财务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经审计)
会计主体:诺安裕鑫收益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7 年 4 月 24 日(最后运作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银行存款 12,802,312.15
结算备付金 828,260.87
存出保证金 9,589.41
交易性金融资产 22,448,837.0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3,000,000.00
应收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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