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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年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17

兴业年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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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年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
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24 年 6 月 17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兴业年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兴业年年利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101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2 月 1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兴
业年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兴业年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4 年 7 月 1 日
赎回起始日 2024 年 7 月 1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4 年 7 月 1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4 年 7 月 1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4 年 7 月 1 日
注: 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本次开放期为 2024 年 7 月 1 日—2024 年 7 月 26 日。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2.1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
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
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
除外。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2.2 申购、赎回的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
基金每个开放期原则上不少于 5 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兴业年年利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本次开放期为 2024 年 7 月 1 日—2024 年 7 月 26 日。期间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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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业务。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
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
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一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要求。基金管理人
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
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价格为该开放期内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投资人
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单个基金账户每笔最低申购金额为 1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每笔最低金额
为 1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可根据情况调高首次申
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投
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
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
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基金份额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投资人申购本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
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3.2.1 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0.6%
100 万元≤M<300 万元 0.4%
300 万元≤M<500 万元 0.2%
M≥500 万元 按笔收取, 1000 元/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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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每次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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