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21
中海合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二
次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18年11月02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18年11月21日
一、重要提示
中海合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5年1月4日证监许可[2015]6号文准予募集注册,自2015年2月11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根据《中海合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当基金合同生效3年后,本基金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时,基金合同自动终止,而无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截至2018年5月17日日终,在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60个工作日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基金管理人已就该事项于2018年5月11日和2018年5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分别刊登了《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海合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和《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海合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
2018年6月5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中海合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中海合鑫混合
基金主代码001005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2月1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5年1月4日证监许可[2015]6号文准予募集注册,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于2015年1月26日至2015年2月6日期间向社会公开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2月11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数为684,119,263.95份(含募集期间利息结转的份额)。本基金自成立(2015年2月11日)至2018年6月4日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正常运作。
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当基金合同生效3年后,本基金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时,基金合同自动终止,而无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为降低对于现有及潜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影响,本基金于2018年5月7日起暂停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但正常开放赎回业务。截至2018年5月17日日终,在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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