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2-13
新华稳健回报
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基金管理人: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新华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12 月 25 日证监许可【2014】1417 号文核准注册。本基金
合同已于 2015 年 5 月 29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再投资风险,通货膨胀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和其他风险。
本基金每笔份额的持有期限最短为6个月,仅在其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申请赎回,则自该运作期到期日下一工作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对投资者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
本摘要根据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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