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21
民生加银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2018年10月22日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11月21日
一、重要提示
民生加银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14年12月1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382号文注册,基金合同于2015年12月29日正式生效。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发布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已于2018年3月23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民生加银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的“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中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民生加银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民生加银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等有关规定,提议终止《民生加银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会议已于2018年9月26日表决通过了《关于民生加银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终止《民生加银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详见刊登在
2018年9月27日《中国证券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的《民生加银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本基金从2018年10月9日起进入清算程序,由本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民生加银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民生加银新收益债券
基金主代码000984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12月29日
2018年10月8日基金份额总额4,509,570.01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综合考虑基金资产收益性、安全性、流动性和严格控制风险的
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追求绝对收益,力争实现超过业绩
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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