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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4-07 07:40:31 股吧网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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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4-07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中信银行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7年4月7日起新增委托中信银行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中信银行的规定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中信银行为销售机构

  1、适用基金

景顺长城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978)。

   2、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文化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电话:010-89937369

   传真:010-85230049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www.bank.ecitic.com

二、通过开通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中信银行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中信银行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中信银行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元

(含申购手续费),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中信银行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投资者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3、交易确认

   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

份额。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的确认以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有关“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中信银行的有关规定。

   

   三、通过中信银行开通基金转换业务

   1、本公司自2017年4月7日起在中信银行开通上述基金与已在中信银行开通代销

和转换业务的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注:同一基金的不同类别/级别基金份额间不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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