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29
长城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 2015 年 7 月 1 日证监许可[2015]1464 号文注册募集,并获得中国证监会
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关于《 长安鑫富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 (机构部函
【 2017】 311 号)确认。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
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
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本基
金投资于证券/期货市场,基金份额净值会因为证券/期货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
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根据自身的投资
目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对是否投资本基金做出独立决策。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估值风险、流
动性风险、以及技术风险、大额申购/赎回、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其他风险。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
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
益的投资品种。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
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
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
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7 年 8 月 22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7 年 6 月 30 日。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情况
名称: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 806 号 3 幢 371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 1088 号 16 层
法定代表人:万跃楠
设立日期: 2011 年 9 月 5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351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2.7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人:吴昱
联系电话: 021-2032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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