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9-12-23 07:19:58 股吧网页版
新华增盈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12-23

  新华增盈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12月2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新华增盈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
基金简称 新华增盈回报债券券
基金主代码 0009733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1月16日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新华增盈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基金合同》、《新华增盈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9年12月18日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1.2588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371,132,097.844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1.1322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19年第一次分红红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9年12月25日日
除息日 2019年12月25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9年12月27日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净值基准日为2019年12月25日,基金份额登记过户日为2019年12月27日。。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及《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4)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198866,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5)由于部分投资者在开户时填写的地址不够准确完整,为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收到对账单,本公司特此提示:请各位投资者核对开户信息,若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98866,通过本公司网站或到原开户网点变更相关资料。
(6)权益分派期间(2019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注册登记机构不接受投资者基金转托管、非交易过户等业务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