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万银多元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清算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11
新华万银多元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期:2023 年 7 月 28 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期:2023 年 8 月 11 日
一、基金简介
1、基本情况
新华万银多元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338 号文《关于准予新华万银多元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募集,由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发起募集的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存续期不限定。于 2015 年 3 月 9 日通
过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直销中心和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代销机构公开发售,发行期限:2015 年 3 月
9 日至 2015 年 4 月 8 日。首次募集资金总额 301,911,140.15 元,其中募集资金产生利息
73,476.56 元,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瑞华验字[2015]第 37100005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015 年 4 月 10 日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基金合同正式生效。申请发行基金募集份额不少于 2
亿份,本基金管理人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新华万银多元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新华万银多元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股票的投资比例为 0-95%,中小企业私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高于 2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0-3%,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40%。
本基金从 2023 年 7 月 19 日起进入清算期,基金清算期自 2023 年 7 月 19 日起至 2023
年 7 月 28 日止,并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清算原因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新华万银多元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终止《新华万银多元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并召开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新华万银多元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新华万银多元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3、清算起始日
根据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方案说明,本基金将从 2023 年 7 月 19 日起进入清算
期,故本基金清算起始日为 2023 年 7 月 19 日。
二、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金会
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按清算价格计价。
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基金的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三、财务报告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新华万银多元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3 年 7 月 18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报告截止日:2023 年 7 月 18 日
资产:
银行存款 6,063,543.17
结算备付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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