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05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华夏MSCI中国A股ETF联接、
华夏上证50ETF联接、华夏沪港通恒生ETF联接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华夏上证
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华夏沪港通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原基金合同”)的规定,经协商相关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上述三只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并对原基金合同中基金基本情况、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的费用与税收、基金的收益与分配相关内容进行修订。现将主要修订情况公告如下(具体修订详见附件):
一、对原基金合同“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的修订
在本部分“十、基金份额类别”中增加不同基金份额类别的相关内容如下:“本基金根据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的,称为A类;不收取前后端申购费,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公告。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基金管理人可在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费率水平、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调整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对原基金合同“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的修订
(一)在“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中增加第5点内容,涉及序号顺序调
整。具体增加内容如下:
“5、本基金份额分为多个类别,适用不同的申购费或销售服务费,投资者在申购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
三、对原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的修订
在“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增加“基金的销售服务费”,在“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中增加有关销售服务费相关内容,涉及序号顺序调整。本次新增的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0%,计算方法如下:
“各类别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算方法如下:
H=E×R÷当年天数
H为各类别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各类别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R为各类别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服务费率”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具体支付时间遵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的约定。
四、对原基金合同“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的修订
将“一、基金收益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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