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28
德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德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德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按照《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财产进行清算,本次事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德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前为德邦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德邦纯债债券
基金代码:A类:000947;C类:002113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11月2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德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德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的存续”中,“《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
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
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的条款以及《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有
关规定,截至2017年6月27日,本基金已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已
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本基金终止条款。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基金合同》有关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将终止并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进行财产清算。
三、基金财产清算
1、自2017年6月28 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
金托管费、基金销售服务费等费用。
2、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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