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0-19
德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公告日:2017年10月19日
一、重要提示
德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德邦纯债债券或本基金)由德邦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于2016年8月30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985号文准予变更注册,并经2016年11月23日德邦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德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于2016年11月24日正式生效,《德邦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的存续中,《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
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
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的条款以及《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有关规定,截至2017年6月27日,本基金已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本基金终止条款。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基金合同》有关规定,无须召开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将终止并进入清算程序。
基金管理人已于2017年6月28日、2017年6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本公司网站就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进行基金财产清算的事宜进行了公告和提示性公告,详见《德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德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
本基金自2017年6月28日起进入清算期,由基金管理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德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德邦纯债债券
基金交易代码:A类:000947;C类:002113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11月2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证充分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管理,力争为投资者
提供稳健持续增长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对宏观经济和债券市场综合研判的基础上,通过自上而下的宏观分析和自下而上的个
券研究,积极把握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利率走势、债券市场相对收益率、债券的流动性以及信用水平,结合定量分析方法,确定资产在非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国债、中央银行票据等)和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之间的配置比例。
1、久期策略:本基金将考察市场利率的动态变化及预期变化,对引起利率变化的相关因素进行跟踪和分析,进而对债券组合的久期和持仓结构制定相应的调整方案,以降低利率变动对组合带来的影响。
2、期限结构策略。通过预测收益率曲线的形状和变化趋势,对各类型债券进行久期配置;当收益率曲线走势难以判断时,参考基准指数的样本券久期构建组合久期,确保组合收益超过基准收益。
3、类属配置策略:本基金对不同类型固定收益品种的信用风险、税赋水平、市场流动性、市场风险等因素进行分析,研究同期限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投资品种的利差和变化趋势,制定债券类属配置策略,以获取不同债券类属之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4、信用债投资策略
信用品种收益率的主要影响因素为利率品种基准收益与信用利差。信用利差是信用产品相对国债、央行票据等利率产品获取较高收益的来源。
5、杠杆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考虑债券投资的风险收益情况,以及回购成本等因素的情况下,在风险可控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债券回购,放大杠杆进行投资操作。
6、可转换债券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对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和发行债券公司基本面进行深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可转换债券的债性和股性,利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定价模型进行估值分析,并最终选择合适的投资品种。
7、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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