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6-18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现将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如下:
(一)基金转换
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某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转换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
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同一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
(二)适用基金范围
适用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浙商汇金转型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935
浙商汇金转型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540
浙商汇金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604
浙商汇金中证转型成长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003366
浙商汇金量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6449
(三)适用销售渠道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四)转换费用及计算公式
1、基金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基金转换的申购补差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不同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投
资者承担。
(1)赎回费
在进行基金转换时,转出基金视同赎回申请,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率,则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本公司旗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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