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08
关于增加联泰资管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公募基金
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联泰资管)签署
的《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主协议》 及补充协议,联泰资管自
2017 年 12 月 8 日起,开始办理本公司旗下所有公募基金产品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经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旗下所有自建 TA 模式的公募基金参加联泰资管的费率优惠活动。自 2017 年
12 月 8 日起,投资者通过联泰资管申购本公司旗下自建 TA 模式公募基金,申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
折扣费率以联泰资管活动为准。基金费率请详见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
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联泰资管销售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认)购当日起,
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优惠活动。费率优惠期限,联泰资管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投资者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号楼 3 层
客户服务热线: 400-166-6788
公司网址: www.66zichan.com
2、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 201 号浙商证券大楼 7 楼
客户服务热线: 95345
公司网址: www.stocke.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
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基金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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