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2-27
关于增加平安证券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平安证券”)签署的《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主协议》及补充协议,平安证券自2017年2月27日起,开始办理本公司旗下所有开放式基金产品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经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旗下所有的开放式基金参加平安证券的费率优惠活动。自
2017年2月27日起,投资者通过平安证券申购基金,申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
费率以平安证券活动为准。基金费率请详见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平安证券销售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认)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优惠活动。费率优惠期限,以平安证券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投资者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客户服务热线:95511-8
公司网址:stock.pingan.com
2、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C座11楼
客户服务热线:95345
公司网址:www.stocke.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基金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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