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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08-25 07:57:12 股吧网页版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直销柜台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8-25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直销柜台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的公告
为更好地向投资者提供服务,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6年8月26日起,对本公司直销柜台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序号基金名称基金代码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元)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元)
1浙商汇金转型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93510001000
2浙商汇金转型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154010001000
3浙商汇金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160410001000
4浙商汇金聚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02805
C类00280610001000
注:本公司今后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通过直销柜台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相关数量限制以该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为准。
二、实施时间
2016年8月26日起。
三、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首笔申购上述基金的投资者,上述实施日前已在直销柜台有上述基金申购记录的投资者不再受首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四、调整内容
自2016年8月26日起,投资者通过直销柜台申购本公司上述基金的,每个基金账户首笔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费)。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投资者通过直销柜台首笔申购本公司上述基金的单笔最低金额及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的调整进行说明,投资者通过其他代销机构申购本公司上述基金的申购金额数量限制不进行调整。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上述基金的,须遵循其他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敬请投资者留意。
2、如上述基金新增代销机构,各代销机构对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该代销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3、本次调整方案所涉及的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将在更新招募说明书时一并予以调整。
4、本次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
5、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管理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最新招募说明书,亦可到本公司网站(www.stocke.com.cn)或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95345)查询。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亦不构成对上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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