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博腾股份等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07-11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博腾股份”等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 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
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以及2015 年7月8日《重庆博腾
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2015 年7月8日《东方网
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2015 年7月9日《佛山
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重要事项继续停牌公告》,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7月10日起,对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博腾股份”(代码:300363)、“东方网力”(代码:
300367)、“国星光电”(代码:002449),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自其复牌之日起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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