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明家科技股票恢复收盘价估值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06-24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明家科技”股票恢复收盘价估值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自2015年3月10日起,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明家科技”股票(代码:300242)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2015年6月15日“明家科技”(代码:300242)复牌,6月23日经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6月23日起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 “明家科技”股票,恢复按估值日收盘价进行估值。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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