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新北洋等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04-23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新北洋”等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以及2015 年3月3日《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2015 年3月19日《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2015年4月15日《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2015 年4月20日《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2015年4月21日《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2015年4月22日《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4月22日起,对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新北洋”(代码:
002376)、“思美传媒”(代码:002712)、“宜华健康”(代码:000150)、“聚光科技”(代码:300203)、“联明股份”(代码:603006)、“和晶科技”(代码:300279)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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