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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6 08:02:40 股吧网页版
中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12-24

  中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加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091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 年 12 月 1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加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适用转型以后的条款)
、《中加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适用转型以后的条款)
申购起始日 2016 年 12 月 23 日
赎回起始日 2016 年 12 月 23 日
注:根据中加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相关约定,在基金过渡期结束、
基金满足纯债 A 份额超过纯债 B 份额的 7/3 倍且同时纯债 B 份额资产净值少于 3000 万元的条件后,基金不
需要通过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将于过渡期结束后的下一日转换为不分级的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
级运作终止,基金名称变更为“中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
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
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
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
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或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或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
基金份额申购或赎回的价格。
3、日常申购业务
(1)申购金额限制
1)申购时,投资人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000.00 元(含申购费);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申购,
每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 1000.00 元(含申购费);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首次最低申
购金额为 100 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已在直销柜台有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
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 1000.00 元(含申购费)。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
定为准。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再投资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招募说明书与本公告不一致的,
以本公告为准。
2)基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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