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2-15
关于中加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纯债A份额年化约定
收益率设定的公告
中加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或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14
年12月17日生效。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中关于中加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之纯债A份额(基金简称:纯债A,基金代码:000914)年化约定收益率的相
关规定,纯债A份额的年化约定收益率计算公式如下:
纯债A份额的约定收益率= 1.1倍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利差
纯债A份额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取约定收益,其年化约定收益率在每个开放日
的前2个工作日设定一次并公告。
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指:在《基金合同》生效日或纯债A每个开放日前2个工作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整存整取基准年利率。
视国内利率市场变化,基金管理人将在纯债A份额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和每个开放
日前约定收益率的公告中公布纯债A新的利差。利差的取值范围从0%到3%。纯
债A份额的年化约定收益率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纯债A的每个开放日的前2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开放日前2个工作日中
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整存整取基准年利率和新的利差 数据重新设定该开放日次日起的6个月适用的纯债A的约定收益率。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根据国内利率市场的变化,纯债A份额新的约定利差设定
为1.00%。
纯债A份额将于2016年12月19日进行第四次开放(只开放赎回(含转换转出)
业务,不开放申购(含转换转入)业务),鉴于2016年12月15日中国人民银
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年利率为1.50%,如本基金过
渡期结束后转入第二个分级运作周期,则纯债A份额在本次过渡期及第二个分级
运作周期的前6个月(2016年12月20日至2017年6月23日)的年化约定收益
率为2.50%。
如本基金满足基金合同约定的转型条件并转换为普通的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则 本次设定的纯债A份额年化约定收益率不再适用于转型后的基金。
风险提示: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及基金管理人对过渡期的安排,确定2016年12月20日至
12月22日为过渡期,期间只开放纯债B的赎回,不开放纯债B的申购以及纯债
A的申购。本基金本次过渡期结束后,如纯债A、纯债B份额之比超过7/3倍且
纯债B份额资产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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