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10-20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降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转换转出及最低持有份额
的数额限制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有关规定,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15 年 10 月 21 日起,降低旗下
部分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转换转出及最低持有份额的数额限制。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方案
1. 首次申购、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调整
( 1)适用基金
序号 基金代码 基金简称
1 000914 中加纯债分级 A
2 001537 中加改革红利混合
( 2)申购金额的限制
调整后,投资者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上述基金,单笔最低限额均下调至人民币 10 元。
投资者办理基金定期定额申购的最低限额将不做调整。
各销售机构可以根据自己的业务情况在上述最低金额限制基础上设置上述基金的最低申购
金额及交易级差,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申购业务时,需同时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 赎回、转换转出及最低持有份额的数额限制调整
( 1)适用基金
序号 基金代码 基金简称
1 000914 中加纯债分级 A
2 001537 中加改革红利混合
( 2)赎回、转换转出及最低持有份额的限制
调整后,投资者赎回、转换转出上述基金,单笔最低赎回、单笔最低转换转出及最低持有份
额的限额均为 10 份(如该帐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余额不足 10 份,则必须一次
性赎回或转出该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赎回、转换转出将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单
只基金余额不足 10 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剩余份额一
次性全部赎回。 各销售机构可以根据自己的业务情况在上述最低份额限制基础上设置上述
基金的最低赎回、转换转出及最低持有份额,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赎回及转换业务时,
需同时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二、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对调整上述基金首次申购、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及单笔赎回、转换转出
及最低持有份额的限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基金
的相关法律文件。
3.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bobbns.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00-95526)咨
询有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
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10 月 2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