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12-07 09:11:19 股吧网页版
中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2-07


中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2022 年 12 月 07 日更新)

基金管理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部分 绪言......5
第二部分 释义......6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11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21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24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26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27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28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38
第十部分 基金的财产...... 50
第十一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51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56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58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60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61
第十六部分 侧袋机制...... 68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71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变更、终止与清算......78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80
第二十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97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11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113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115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116

重要提示

中加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 2014 年 11 月 15 日证监许可【2014】【1205】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
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4 年 12 月 17 日正式生效。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于 2016
年 12 月 23 日转换为不分级的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中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名称及有关条款亦做相应变更,原仅适用于中加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条款自然失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法律文件投资章节有关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投资范围、投资比例、证券市场普遍规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长期风险收益特征。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基金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也不同,因此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文件中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
负面影响和损失。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较低的基金品种,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