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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0 00:02:50 股吧网页版
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开泰富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公告日期:2014-12-19

  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开泰富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2014年10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145号文募集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及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和债券基金。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决策。
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目录
一、绪言 4
二、释义 5
三、基金管理人 10
四、基金托管人 21
五、相关服务机构 28
六、基金的募集 34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38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39
九、基金的投资 49
十、基金的财产 59
十一、基金资产的估值 60
十二、基金的收益分配 64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66
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69
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70
十六、风险揭示 76
十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79
十八、《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81
十九、《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97
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14
二十一、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15
二十二、备查文件 116
一、绪言
《国开泰富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开泰富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国开泰富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本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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