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4-12-19
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开泰富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
目录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4
二、发售方式与相关规定 9
三、开户及认购程序 10
四、清算与交割 16
五、基金的备案 17
六、本次基金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17
重要提示
1. 国开泰富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及其基金
份额的发售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145号文募集注册。中国
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推荐或者保证。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者保证。
2.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3.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或简称“本
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为国开泰
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 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
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
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 本基金募集期限自2014年12月24日起至2015年1月9日,投资人可通过本公
司的直销中心、网上交易平台及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认购本基金。
6.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其他销售机构包括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指定的银行、证券公司、第三方销售机构等。直销机
构为本公司直销中心及网上交易平台。
7. 本基金分设两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分
设不同的基金代码,收取不同的销售服务费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
化收益率。
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通过直销柜台首次认购A类基金份额最低金额为100元,通
过其他方式首次认购A类基金份额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
元;首次认购B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追加认购B类基金份额的最
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基金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公告为准。本基
金直销机构最低认购金额由基金管理人制定和调整。基金投资者在基金募集期内可
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8. 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若已经在本公司开立基金
账户的,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机构和指定的其他基金
销售机构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
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
9. 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10. 投资者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形成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
份额持有人所有,具体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1.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该申请已经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
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国开泰富基金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的确认登记为准。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可撤销。投资者应在基金
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或本基金客户服务中心查询认购成交确认信息和认购的基
金份额。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
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14年12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上的《国开泰富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
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cdbsfund.com)。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
下载基金直销申请表格,了解基金发售相关事宜。
12. 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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