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7-18
新华阿鑫一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重要提示
新华阿鑫一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4年11月2日证监许可[2014]1160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合同已于2014年
12月2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
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
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
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利率风险,信用风
险,流动性风险,再投资风险,通货膨胀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和
其他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对投资者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6年6月2日,有关财务数据
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6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基金管理人: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华阿鑫一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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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聚贤岩广场6号力帆中心2号办公楼第1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号海通时代商务中心C1座
重庆市江北区聚贤岩广场6号力帆中心2号办公楼第19层
法定代表人:陈重
设立日期:2004年12月9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4】197号
注册资本:21,75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齐岩
电话:(010)68726666
传真:(010)68779528
9、股权结构:
出资单位 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金比例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750 58.62%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7680 35.31%
杭州永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320 6.07%
合计 2175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陈重先生:董事长,金融学博士。历任原国家经委中国企业管理协会研究部
副主任、主任;中国企业报社社长;中国企业管理科学基金会秘书长;重庆市政
府副秘书长;中国企业联合会常务副理事长;享受国务院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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