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3-10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
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鑫元聚鑫收益增
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
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大会”
)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大会会议情况
本次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表决投票时间从 2020 年 2 月 10 日起至 2020 年 3 月 6 日 17:00 止(以收到表
决票时间为准)。出席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共 12,810,307.99 份,占
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权益登记日为 2020 年 2 月 10 日,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为 25,049,112.03 份)的
51.14%。大会审议了《关于变更注册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
),其中 12,810,307.99 份基金份额代表的表决权表示同意,占参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 100%;0 份基金份额代表的表决权表示反对,占参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0 份基金份额代表的表决权表示弃权,占参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
本次大会参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超过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
之一,同意本次大会议案的表决权超过参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本次大
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鑫元聚鑫收益
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议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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