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05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鑫元
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 和《 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鑫元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开会方式。
2、表决票收取时间:自 2018 年 2 月 12 日起,至 2018 年 3 月 7 日 17 时止(以收到表决票的
时间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 关于变更注册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 (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见附件二及附件三;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18 年 2 月 12 日,即在该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鑫元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与本次会议的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样本见附件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剪报、复印或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 www.xyamc.com)下载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 1)个人持有人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 2)机构持有人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公章(以下合称公
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
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
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
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或者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
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
复印件和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 3)个人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持有人身份证件
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五)。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
份证件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
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等);
( 4)机构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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