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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2-10
关于国寿安保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增设B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国寿安保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
1174号文批准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2014年11月20日生效。 为了能更灵活地为投资者提供理财服务,经
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
管理人” )决定自2023年2月10日起本基金增设B类基金份额。 同时,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
议进行相应修订。
一、增设基金份额的情况
1、增设基金份额后,本基金将分设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的业务规则与现行规
则相同;同时,本基金开通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之间的转换业务。 具体转换规则详见本基金更新
招募说明书。 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上述相关业务时,需遵循各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B类基金份额(代码为:017880)的销售服务费率为0.05%,其余费率结构与A类基金份额相同。
3、B类基金份额首次申购申请最低金额为100万元,最低持有份额余额为100万份,投资者进行基金
投资业务操作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则为准。
二、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
经征求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我公司决定对《国寿安保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
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如下: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指定媒介 规定媒介
全文 指定报刊 规定报刊
指定网站 规定网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 “《合同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 “《合同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 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 “《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 称 “《运作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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