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1-26
民生加银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一月
重要提示
民生加银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14年10月29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136号文注册,基金合同于2014年12月19日正式生效。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6年12月19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6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5-1
目 录
重要提示......1
第一部分、基金管理人......3
第二部分、基金托管人......7
第三部分、相关服务机构......10
第四部分、基金的名称......22
第五部分、基金的类型......22
第六部分、基金的投资目标......23
第七部分、基金的投资方向......23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