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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4-11-20

  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 年11 月 20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 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
基金主代码 00086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 年11 月 1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
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14 年11 月 24 日
赎回起始日 2014 年11 月 24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4 年11 月 24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4 年11 月 24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4 年11 月 24 日
注:本基金本次仅开通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B 类基金份额的开放业务
详见届时的公告。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办理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
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
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开放时间为:每个开放日的 9:30-15:00(投资者在 15:00 以后提出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与
转换业务申请的,视为下一开放日的申购、赎回与转换申请)。
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请详见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
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
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体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销售机构网点(含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申购 A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0.01
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0.01 元。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
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无申购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若申购不成功或无
效,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收费方
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
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 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 T 2 日内
(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
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申请。申购的确
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申请及申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
合法权利。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投资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最低份额人民币 0.01 份。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
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无赎回费用。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收费方
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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