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08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大成景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大成景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大成景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2018年12月12日起,至2019年1月7日17:00止(以本公告列明的公证机关指定的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收件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8号中海国际中心1601室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人:吕婧
联系电话:400-888-5558,010-88009300
传真:010-85252282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大成景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终止大成景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请参见《关于终止大成景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说明》(附件四)。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12月11日,即在2018年12月11日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均有权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附件二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cfund.com.cn)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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