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12-29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开展赎回费率优惠活动
的公告
为更好地向投资者提供投资理财服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有关基金赎回费率调整的规定,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包括各地投资理财中心及网上直销交易系统)交易账户持有大成景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秀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穗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上述基金”),并在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内通过直销中心申请赎回的投资者进行赎回费率优惠。具体安排如下:
一、适用基金
大成景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865)
大成景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262)
大成景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333)
大成景秀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159)
大成景穗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263)
大成景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517)
大成景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295)
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90019)
二、适用渠道
本公司直销中心(包括各地投资理财中心及网上直销交易系统)
深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邮编:518040
电话:0755-22223555/56传真:0755-83195235/42/32
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19层
电话:021-62185377/63513925传真:021-63513928/62185233
该业务暂不适用上述基金其他销售渠道。
三、优惠活动期限
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四、费率优惠情况
优惠活动期间,凡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请赎回的投资者,在赎回时,赎回费享有如下优惠:
费用种类 持有期限 原赎回费率 活动期间赎回费率
持有期<7天 1.5% 1.5%
7天≤持有期<30天 0.75% 0.75%
30天≤持有期<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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