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5-08-03 07:15:18 股吧网页版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增加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及开通转换业务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08-03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增加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及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
根据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签署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协议,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2015年8月3日起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自2015年8月3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国金证券办理中融增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货币市场基金、中融国企改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融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中融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
自2015年8月3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国金证券办理中融货币市场基金、中融国企改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融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中融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转换业务。
二、重要提示
1.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赎回期的基金。基金封闭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三、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刘婧漪
电话:028-86690057
客服电话:4001-600109
网址:www.gjzq.com.cn
2.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160-6000(免长途话费),(010)85003210
网址:www.zrfunds.com.cn
四、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3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