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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08 10:03:53 股吧网页版
关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富国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诉山东山水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交易纠纷一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12-08

  关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富国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富国新回报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诉山东山水水
泥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交易纠纷一案
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管理人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名称 富国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主代码 000841
公告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
诉讼当事人原告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富国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被告山东山水水泥集团有限公司
诉讼具体事项
山东山水水泥集团有限公司(“15山水SCP001”发行人)于2015年11月12日发
布《山东山水水泥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未按期足额兑付本息的公告》,由于“15山水
SCP001”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筹措
足额偿债资金,“15山水SCP001”不能按期足额偿付。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代
表富国新回报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起诉“15山水SCP001”发行人公司债券交易纠纷一案。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司为尽力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已为本案诉讼做了充分的准备,并
将按照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该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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