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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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工银瑞信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有关条款的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 工银瑞信医疗保健行业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
的约定,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
理人”或“本公司”) 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协商一致, 对工银瑞信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的《 基金合同》 、 《 托管协议》 有关
条款进行修改。 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根据《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 基金合同》 的约定,
对《 基金合同》 的前言、 释义、申购赎回、投资限制、估
值和信息披露等章节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 《 托管协议》
对应部分内容同步修改。同时, 对《 基金合同》 、 《 托管
协议》 中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基本信息进行了更
新。
《 基金合同》 和《 托管协议》 的修改详见附件《 工银
瑞信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
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
二、自 2018 年 4 月 1 日(含该日)起,投资者赎回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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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 1.5%的赎回费并全额
计入基金财产。
三、修改后的《 基金合同》 、 《 托管协议》 自 4 月
1 日起生效。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 基金
合同》 、 《 托管协议》 登载于公司网站,并在下期更新的
《 工银瑞信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
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 基金合同》 、 《 招募说明书》 及相
关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 www.icbccs.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
话( 400-811-9999) 获取相关信息。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
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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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工银瑞信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一、 基金合同主要修订内容
章节 修订内容
前言 增加: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规定》” ) ”的表述
释义 增加: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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