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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1-22 06:04:04 股吧网页版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订旗下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1-22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修订旗下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经与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本公司旗下 6 只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信息披露相关的条款进行了修订,并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本信息进行了必要的更新,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摘要中涉及上述相关内容的进行了相应调整。涉及本次修订的基金名单如附件。

本次修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且履行了适当的程序。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摘要将于本公告发布之日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onghaifunds.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投资人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本公司管理的东海祥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海祥瑞 A,基金代码:

002381;东海祥瑞 C,基金代码:002382)变更注册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续将组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东海祥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的信息披露”内容亦做相关修订,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将视持有人大会结果予以披露,敬请投资人关注基金管理人后续发布的公告。

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donghaifunds.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959-5531)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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